今日起“素颜出镜” 否则最高可罚3万元
作为厨房小白
买菜一大难题就是
明明挑选的时候看着很好
回家一看却发现并不“养眼”
原因就是因为档口悬挂了
“生鲜灯”
在灯光的照射下
那些猪肉就像“开了美颜”
但是!
从今天起!
禁止!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2月1日起施行,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今天(1日)早上
记者跟随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前往新柯子岭农贸综合市场
上个月
工作人员来的时候
有肉档还在使用红色的美颜灯
工作人员提供
今天再次回访
农贸市场的所有档口
均已更换了自然光的灯具
迅速!
有档主表示
灯具为市场广电大流量卡统一更换
这个月25日开始陆续更换灯具,原来的灯具销毁了。新更换了灯具,白光对水果没太大影响,我对自己的水果有信心。
——档主
只要我自己商品的品质好,使用什么样的灯具都没有影响。
——档主
肉类、水果等食用农产品
关掉了“美颜”灯
有市民说看起来更加真实
有助于选购到高品质的商品
对于肉本来的肉色、新鲜度感觉能看得很清楚,让顾客放心。以前受生鲜灯的影响,灯光照下去,肉看起来都很新鲜,你感觉不到,买回去就很容易坏。现在使用自然光,很好。
——市民
记者走访发现
虽然市场使用的都是自然光灯具
但还是有点差异
张宇筱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销售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市场使用什么灯具才符合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规广电大流量卡定,农贸市场照明的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0,但是没有对色温进行规定。目前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正在制订地方标准《生鲜连锁企业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将对照明设施的色表特征、色温值、显色指数等做出更明确的要求。
原来是色温不同~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
未来会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检查
持续关注“生鲜灯”的使用情况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同时也提醒
如果经营者仍然使用
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
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
误导消费者
将面临警告
或罚款5000元至30000元
不等的处罚
市民若发现有经营者
违规使用“生鲜灯”
可以拨打12345热线投诉反映
到期啦!临牌电动车今起禁止上路
今天早上
记者在海珠桥附近
观察了半个小时左右
路面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广电大流量卡很多
但挂着黄牌
也就是临时牌的电动自行车
只有一两部
这种黄底黑字的号牌
是广州在2021年底
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时
为旧国标车核发的过渡期号牌
有效期到2023年11月30日
也就是昨天期满
今天起是禁止上路的
违反规定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将依法处理
临牌电动车
记者也去过其他路段看过
暂没有发现上路行驶的
临牌电动自行车
而在一些住宅小区
偶尔会看到
停放着的临牌电动自行车
对此
广州交警建议
可以根据他们的微信公众号
电动自行车服务里的“报废回收”
进行预约
然后去回收服务点进行报废
一部旧国标车可以拿回40元
记者早上也去了
位于海珠区敦和路的
一个回收点看过
档主说
近期有很多人
拿“黄牌”车来报废
光昨天就有8部
不过
截至今天中午
就暂广电大流量卡时未有
应该是大部分车主
前期已经处理了
交警说
临牌的核发数量
大约是2.6万个
而正式登记上牌的
电动自行车已经超过400万辆
这意味着
平均每5-6人
便拥有一辆上牌电动自行车
各位电动自行车车主也要留意啦
12月15日起
广州将在部分路段分时
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
别违规啦~
编辑:徐安妮
记者:杨嘉良、梁敏怡
来源:广州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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