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云南两女孩因骑摩托车发生事故去世#登上微博热搜。
4月13日早上,云南昆明晋宁区环湖南路发生一起摩托车撞车事故,车上驾乘的两名女性不幸身亡。当地有关部门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当地确实发生了该起交通事故。
两女子骑的摩托车(图源:视频截图)
据现场视频图片显示,两名女子躺在马路绿化带中,其中一人戴着摩托车头盔,另一人的头盔已经脱落。两人所驾驶的是一辆黑色摩托车。
4月13日,事发地附近居民向记者证实,13日,当地确实发生一起摩托车撞车事故。
记者也从当地有关部门证实,13日上午发生在环湖南路的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120急救人员及交警到现场进行处置,并通知家属。
当地一家殡仪馆也证实,当天早大流量卡上接到两名女子的遗体,现在在等家属前来认领。
有知情者晒出了当地交警的情况说明——
关于“04.13”死亡交通事故情况
2023年04月13日07时59分,接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昆明市晋宁区上蒜环湖南路上海埂村头,我看见一个人骑摩托车摔倒,现在躺在地上不会动,已通知120,请立即前往处置。
接报后,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交警大队教导员文红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黄清华,事故处理值班民警赵晓易、田科赶往现场进行勘察。
目前经初步调查,2023年04月13日,孙某英,女,16岁,住址: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大海乡。
经上网查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皖B5W7XX号“贝纳利”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大流量卡载乘赵某某(女,21 岁,住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新街镇)共二人,行驶至昆明市晋宁区环湖南路上海埂村路段时,所驾车与道路中央隔离花台发生碰撞,致孙某英、赵某某二人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造成二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目前该案由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
记者联系了晋宁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没有明确回应。
有知情者说,其中一个女孩借了别人的龙6,带着女伴骑车,新手驾驭不了,自己撞路边,两个都死了。
两个女孩都是00后,喜欢骑摩托车,一个21岁一个16岁。
记者注意到,其中一个女孩的视频帐号,发了14篇内容,全是骑摩托车的内容。
两天前,她发了一条视频动态,写下一句话,“我什么时候才能长高,骑大流量卡上比我还高的摩托车?”
有好心人提醒她说,“危险”,却被女孩回怼了一句……
留言里,有网友叹息说,“年纪轻轻就没了,可惜啊。”
已有多名机车网红
因车祸去世
类似摩托骑手的悲剧最近多次发生——
近日,21岁宁夏网红马若松遭遇车祸身亡,引发网友关注。
事发现场照片显示,一辆摩托车横躺在地面上,车身损毁严重,漏了一地油,地面有一个白色的头盔。
事发后,有很多网友质疑称其系飙车导致事故发生。
对此,马若松朋友小陈(化名)表示,不存在飙车这一说法,是面包车越双黄线驶向马若松导致事故发生。
小陈称,摩托车也没有散架,目前正在等交警大队的处理结果。
据报道,吴忠市同心县委网信办工作人员称:“他未飙车,这是一起正常的交通事故,目大流量卡前交警正在调查处理。
今年1月5日晚,重庆江北区聚贤岩广场附近一隧道内,两辆摩托车发生严重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上的四人不幸身亡,事故中一名男性死者为网红庄慕卿。(此前报道:21岁“网红”意外身亡,事故原因认定公布!事关每个人,一定要知道)
3月14日,庄慕卿的父亲在社交平台发布这起车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表明:16岁的少年丁某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21岁的“网红”庄慕卿(本名王瑞锋)承担此事故次要责任,其余当事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认定书写道,“经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监控视频及调查访问证实:此事故是由于丁某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无前照灯装置且未安装左、右后视镜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张某在江北区聚贤岩平台(大流量卡聚贤岩)下穿道出口处逆向行驶的行为,和王瑞锋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杨某在事发路段以127km/h行驶的行为均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
认定书还表示,当事人丁某的违法行为对此事故所起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较大,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王瑞锋的违法行为对此事故所起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较小,承担此事故次要责任;其余当事人与事故的发生没有直接关系,不承担事故责任。
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珍爱生命
这应该是每一个机车行驶者
随时牢记的信条
这是对自己生命的保护
也是对其他生命的尊重
综合新闻晨报、橙柿互动、极目新闻、九派新闻、网友评论等
来源: 未来网
友情提醒: 请添加客服微信进行免费领取流量卡!
QQ交流群:226333560 站长微信:qgzmt2
原创文章,作者:sunyaqu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allk.cn/629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