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崔珠珠
汽车新零售平台“弹个车”对于外界的消费欺诈质疑作出回应。
7月8日,有报道称,“弹个车”的融资租赁模式在运营过程中,有不少细节和流程不同于同行,而正是这些“异化”的点,涉嫌消费欺诈,遭遇此起彼伏的维权、诉讼,成为用户与平台的矛盾爆发点。该报道对弹个车以及大搜车集团相关业务的风控能力进行了质疑。
上述报道显示,截至7月8日,在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弹个车”,能搜索出166篇文书;在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大搜车融资租赁”以及“合同纠纷”,能搜索出148篇文书;搜索“大搜车汽车服务”及“合同纠纷”则有37个文书。
对于上述质疑,“弹个车”于8日晚间回应称,公司业务合法合规,绝不存在消费欺诈行为大流量套餐。
“弹个车”自称该公司的融资租赁模式是融资+融物结合的金融分期购车模式,消费者选择意向车辆后,由弹个车购买后向其交付(指新车及官方二手车),消费者通过分期支付租金,到期支付尾款形式完成购车,本质是具备融资属性的分期购车方案,能够大幅降低消费者一次性支付购车款的压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大搜车公司是否存在欺诈以及用户是否知晓融资租赁背景的质疑,“弹个车”回应称,该公司在客户下单前后会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客户知情权。公司在产品的宣传和展示上,会明确提示产品方案为“融资租赁”,并清晰展示首付、月付、尾款及尾款分期金额。此外,公司在签约流程上和提车环节均多次强调“融资租赁”。弹个车表示:“对于文中个大流量套餐别客户所述的对于购买重大消费品通过“顺手勾选‘同意’的选项”放弃自己知情权的行为,我们无法认同,但为了更清晰的客户感知,我们也加推了在客户提车环节增加手写签署《确认书》,由客户手写签字确认知晓融资租赁模式、费用及违约责任。”
“弹个车”还提到,在有关法院判决书中也有明确裁定,不少判决书驳回了原告对公司的“消费欺诈”指责。
澎湃新闻记者浏览裁判文书网发现,在多个“弹个车”用户起诉大搜车存在欺诈,但法院均驳回用户的起诉。
大搜车官网显示,“弹个车”是集团旗下汽车新零售平台,其打出“1成首付,先租后买”的金融方案。大搜车由姚军红创立于2012年12月,为一家汽车产业互联网平台,先后获得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大流量套餐服、晨兴资本、华平投资、春华资本等机构超过12亿美元融资。
前述报道里质疑了“弹个车”对产品资质的审核前后不一,前期进入门槛较低,而在第二年过户审核时则较为严格。
对此,弹个车表示,该平台的融资租赁产品,其信用审核由大搜车及合作机构共同完成,该等审核将基于客户在下单时的偿债能力、信用风险等予以评估。针对融资租赁期结束后尾款的支付,客户可一次性付清尾款,也可申请贷款分期或续租分期。选择贷款分期情况下,该分期申请由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最终审核意见,申请失败也可继续申请续租分期,续租分期由大搜车提供,若非严重逾期或存在其他严重违约情况的客户,均可通过续租分期。贷款分期与续租分期的分期费用支出金额并无差别。大流量套餐
责任编辑:孙扶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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